法律意義上的“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有形形式複製的智力成果(《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2條)。
其特徵有三:(1)須為創造性智力成果(勞動本身不受著作權法保護);(2)能夠以某種有形形式複製(須為能被客觀感知的外在表達);(3)須具有獨創性。
法律意義上的“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有形形式複製的智力成果(《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2條)。
其特徵有三:(1)須為創造性智力成果(勞動本身不受著作權法保護);(2)能夠以某種有形形式複製(須為能被客觀感知的外在表達);(3)須具有獨創性。
合作作品是兩人或兩人以上共同創作完成的作品。主要有兩種:(1)數人共同創作成立的某一無法將每人所創作的部分予以分割而進行個別使用的單一合作作品。各國著作...
內容簡介 概念辨析 分類 認定標準 作者身份孤兒作品(orphan work)是指享有著作權但很難、甚至不能找到其著作權主體的作品。
簡介 解決方案 我國情況文字作品是指以小說、詩歌、散文、論文等文字形式表現的作品。 雜技藝術作品是著作權法修訂後新增的作品類型。 一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
概念 著作權作品的分類 著作權作品的特點 不受著作權保護的作品廣告作品是指直接提供給廣告媒介發布並直接為廣告客體所接觸並對他們發生作用的廣告物質實體。它或是長期的廣告運動的組成部分,或是短期的廣告活動的組成部分,廣...
創作原則 作用 產生的基礎 作品的評選 美感的二重性職務作品是指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一般而言,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其他組織有權在其業務範圍內可優先使用。在其作品...
概念 種類歸屬指保護作品的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屬於著作人身權之一。 即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得對作品進行實質性修改,更不得故意改變或用作偽的手段改動原作品。
介紹 三者的區別 轉後原創原名 署名權是否轉通過作者的創作活動產生的具有文學、藝術或科學性質具有獨創性而以一定有形形式複製表現出來的智力成果。根據大多數國家的著作權法(見著作權)和主要國際著作權公約的...
詞語概念 基本含義 作品類型 作品中心 藝術作品第二節作品精神權利的價值 第二節作品精神權利的文化價值 第一節作品精神權利的轉讓
圖書信息 內容簡介 目錄出租權作為著作權中財產權利的一種,已經得到許多國家的立法承認和國際條約的認可。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以下簡稱《著作權法》)為了適應國際潮流,...
概念 獨立性探討 主體、客體探討 權利衝突 行使和保護